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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上海的艺体类招生一直采用传统的顺序志愿模式,艺体志愿填报的博弈风险很高,考生一旦第一志愿未被录取,后续录取的机会较小,招生院校也容易出现大小年的现象,志愿满足率不高。
按照有关要求,考生须符合上海市教委规定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相关报考资格条件。按规定参加秋季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取得文化成绩;参加不同类别专业统考取得专业统考成绩或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取得校考专业成绩。
此外,考生若参加艺术类校考须根据报考院校的具体校考报考条件及安排进行报名考试。根据教育部特殊类型文件要求,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可组织专业校考。省级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确有必要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应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省级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高校可组织校考。
本科艺体类甲、乙批次并不是全部实行平行志愿,而是各内设1个顺序方式的院校专业组志愿和10个平行方式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4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否专业调剂”选项。
1、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
取得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如使用专业统考成绩填报本科艺体类甲、乙批次平行段或高职(专科)艺体批次的相关院校专业组及专业,需按照专业成绩占50%,文化成绩占50%进行折算后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投档,各批次投档成绩折算。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总分不低于180.00分,单科成绩每门不低于30.00分。
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不低于210.00分,视唱练耳单科成绩不低于20.00分,声乐演唱、乐器演奏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
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不低于160.00分,视唱练耳单科成绩不低于20.00分,乐器演奏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
4、表演类专业
取得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如使用专业统考成绩填报本科艺体类甲、乙批次平行段或高职(专科)艺体批次的相关院校专业组及专业,需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进行折算后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投档,各批次投档成绩折算。
取得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如使用专业统考成绩填报本科艺体类甲、乙批次平行段或高职(专科)艺体批次的相关院校专业组及专业,需按照专业成绩占50%,文化成绩占50%进行折算后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投档,各批次投档成绩折算。